作者: 艾德·罗宾逊
读者可能已经注意到,英国高等法院目前正在审理一起备受瞩目的案件,该案件质疑英国向沙特阿拉伯出口武器。反对武器贸易运动提起的司法审查程序中的辩论已于 2 月开庭审理,目前正在等待判决。
尽管该案是根据英国法律提起的,但可能涉及各种国际法问题。本文重点介绍政府在该案中似乎大力倡导的“严重 冰岛电报号码 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IHL”)这一表述的解释。通过将这一概念缩小到仅包括战争罪,其立场对一般武器贸易的国际法监管具有重大影响。本文将论证应拒绝拟议的定义。
有关此案及案件中出现的其他国际法问题的更多信息
原告方已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双方提供的大量公开文件。本文大量引用了这些文件以及作者对公开听证会的笔记。
法庭面临的问题
原告对政府继续颁发许可证(而不是暂停现有许可证)向沙特阿拉伯出口武器的决定提出质疑。这一质疑主要基于沙特军队涉嫌违反国际人道法,参与了也门持续不断的武装冲突。英国适用于武器出口的法定指导标准 2(c)(“综合标准”)禁止颁发许可证,“如果存在物品可能被用于实施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明显风险”。原告辩称,鉴于先前违 离岸外包的缺点 规的证据,政府本应得出结论,存在这种明显风险。
大部分分析都依赖于英国评估政府决策的行政法规。然而,要考虑的风险性质——严重违反国 邮寄线索 际人道法——至少需要与国际法有所关联。这一表述不仅直接指国际人道法,而且与2013 年《联合国武器贸易条约》(“ATT”)第 7 条中使用的表述相同,该条也要求各国在考虑武器出口许可证时评估此类违法行为的风险。
这篇文章的重点是“严重”一词在综合标准和《武器贸易条约》中的作用。由于综合标准被认为足以确保英国遵守《武器贸易条约》,因此政府对前者表达的解释似乎必然同样适用于后者。这篇文章将以此为基础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