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那些并非炮击和空袭,而是更“近距离”或“特定”(无论这些词究竟是什么意思)的动能武力使用又如何呢?徒手搏斗、枪对枪、坦克对坦克、无人机对目标?属人管辖权的概念是否能够涵盖任何此类场景?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并未依赖“公共权力”概念,尽管该概念在Al-Skeini案中被引入属人管辖权概念并作为限制因素。我们该如何理解这一点?对于那些主动敌对行动与某种稳定控制之间的界限更加模糊的案件(可能是大多数案件),我们又该如何理解呢?又该如何理解和平时期的境外暗杀?
总而言而且最终也总是无法长期维持
最大的问题是,这种长期会持续多久。简单来说,法院在此所做的只是维护了班科维奇案的结果——就像阿尔-斯凯尼案一样——仅此而已。然而,法院对拘留的隐晦处理,没有直接提及哈桑案和其个人的管辖权概念,是一个更令人担忧的信号。无论如何,相当明显的是,法院的多数意见是强烈阻止就武装冲突问题提起诉讼。这是法院发出的基本信息。就其直接影响而言,这项判决无疑将使任何悬而未决的、包含“积极敌对行动”(混乱背景)成分的跨州和个人案件,例如那些涉及乌克兰东 欧洲数据 部或纳戈尔诺-卡拉巴赫的案件,更加难以继续审理。至于对程序性调查义务适用性的合理广泛认定,我们很快就会在即将作出的哈南诉德国案判决中看到其影响,该案涉及阿富汗昆都士事件,该判决可能很快就会公布。
尽管如此由于法院处理这些案件所需的时间
(本案从申请到实质判决共计 13 年),以及法官组成的不断变化,任何此类预 定制贸易展桌布:最大化品牌知名度的设计技巧 测的可靠性都会受到削弱。Bankovic 大审判庭的法官中只有几位曾在Al-Skeini大审判庭出庭;而Al-Skeini大审判庭的法官均未在格鲁吉亚诉俄罗斯第 2 号大审判庭出庭。该大审判庭的许多法官(包括多数和少数法官)的任期已经届满或即将届满。而且,任何大审判庭都只是法院 47 名法官的部分代表。鉴于各方意见存在分歧,根本无法确定未来的大审判庭(或仅仅是审判庭)将如何看待 原创评论 格鲁吉亚诉俄罗斯第 2 号案件。这项判决无疑违背了国际人权法中关于治外法权和武装冲突中人权适用性的普遍趋势,但目前还无法确定这一趋势在可预见的未来这项判决正是法院以 法是否会在斯特拉斯堡得到扭转,或者这项判决是否只是昙花一现,尽管规模巨大,且会造成混乱。时间会给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