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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发展权来对抗世贸组织法下的发展

最重要的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 12 条规定的享有能达到的最高水准的身心健康的权利也在该公约第 12(2)(c) 和 (d) 条中明确规定:“本公约缔约国为充分实现此项权利所采取的步骤应包括为以下目的所必需的步骤:(c)预防、治疗和控制流行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其他疾病;(d) 创造条件,保证人人在患病时能得到医疗服务和医疗照顾。”(着重号和斜体字为作者所加)。因此,《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 2(1) 条就其第 12 条规定的健康权所规定的合作基本义务非常明确,即合作必须包括为预防、治疗和控制流行病(包括像 COVID-19 这样的全球大流行病)所必需的合作。根据《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23条,为实现《公约》规定的所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而采取的国际行动可以包括“提供技术援助”。印度和南非关于新冠疫苗豁免《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提案的通过,完全可以纳入旨在提供此类技术援助的国际行动之中,这符合《公约》第2条第1款规定的合作实现所有《公约》权利的基本义务,并避免持续或大幅剥夺发展中国家任何民族根据《公约》第1条第2款享有的生存手段。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就

项关于全球获取新冠疫苗的拟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豁免进行了审议,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国际时刻,值得我们重新评估对发展的理解。世界贸易体制与发展权之间仍然存在重大分歧,前者更狭隘地关注经济发展,而后者更广泛地以基于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发展为前提。令人严重关切的是,在2021年,欧盟抵制拟议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豁免的立场是,据称没有证据表明知识产权对新冠疫苗的可及性造成了任何障碍。这一立场表明了对可及性的极其短视的理解。正如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在关于健康权的第14号一般性意见中强调的那样,可及性是一个多维问题:

(b) 无障碍性。缔约国管辖范围内的卫生设施、物资和服务必须向所有人开放,不受歧视。无障碍性包含四个相互重叠的维度:

非歧视:医疗设施、商品和服务必须向所有人开放,特别是最脆 Viber 号码数据 弱或边缘化的群体,无论在法律上还是事实上,不得基于任何禁止的理由进行歧视;

物理可达性医疗设施

产品和服务必须位于各阶层人群的安全可及范围内,特别是弱势 从 EssayPro 订购论文并正确完成您的论文!或边缘化群体,例如少数民族和土著居民、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以及艾滋病毒/艾滋病感染者。可达性还意味着医疗服务和健康的基本决定因素,例如安全的饮用水和充足的卫生设施,必须在安全的可及范围内,包括在农村地区。可达性还包括为残疾人提供充足的建筑物无障碍设施;

经济可及性(可负担性):医疗设施、产品和服务必须人人可负担。医疗服务以及与健康基本决定因素相关的服务的支付必须基于公平原则,确保这些服务,无论是私人提供的还是公共 原创评论 提供的,都能为所有人,包括社会弱势群体,所负担得起。公平要求贫困家庭的医疗费用负担不应与富裕家庭相比过重;

信息可及性:可及性包括寻求、接收和传递与健康问用发展权来对抗世贸组 相关的信息和想法的权利。然而,信息的可及性不应损害个人健康数据保密处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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